應急管理是應對于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。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、事發應對、事中處置和善后恢復過程中,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,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,應用科學、技術、規劃與管理等手段,保障公眾生命、健康和財產安全;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。危險包括人的危險、物的危險和責任危險三大類。首先,人的危險可分為生命危險和健康危險;物的危險指威脅財產安全的火災、雷電、臺風、洪水等事故災難;責任危險是產生于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,一般又稱為第三者責任險。其中,危險是由意外事故、意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蘊藏意外事故發生可能性的危險狀態構成。